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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一)《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会办公室。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近日,长江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6号)。中国证监会核准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长江产业集团受让公司862,535,29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5.60%)无异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直接持有长江证券962,535,293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17.41%;长江产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江证券598,086,803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10.82%;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长江证券1,560,622,096股股份表决权,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28.2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长江证券的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长江证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30,072,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吉林省金控集团改革方案》,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林信托股权作价增资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林信托股权比例增加至62.11%,成为吉林信托控股股东,导致其在公司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期货)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渤海期货基于自身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渤海期货基于自身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在终止挂牌后,渤海期货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渤海期货持续稳定发展。本次申请终止挂牌事项,符合公司及渤海期货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及渤海期货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5月31日,东方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25,624,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1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5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9,589,939.47元(不含交易费用)。
近日,东兴证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5号),核准汇金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东吴证券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968,702,83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7,582,572.37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5/6/10;除权除息日:2025/6/11。
截至2025年5月31日,国金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75.1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81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4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733,80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聘任汪锦岭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王卫先生、任凯锋先生、杨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吴哲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葳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变。公司董事会对黄葳先生在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汪锦岭先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委员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研究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执行总经理,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除参加公司H股员工持股计划,汪锦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王卫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任成都财智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山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菁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等。王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民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7%份额,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任凯锋先生,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现任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省启东市计划和经济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物理系访问学者,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主任科员(委团委书记),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局团总支书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上市公司服务处)副处长,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委员会金融和航运服务处副处长、处长,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金融和航运部总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陆家嘴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理事长,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等。任凯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民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份额,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杨海先生,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香港居留权,经济学硕士,EMBA。现任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执行总经理,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总经理,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董事总经理,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除参加公司H股员工持股计划,杨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吴哲锐先生,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曾任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亚洲新兴市场开发团队负责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上海研发中心负责人等。吴哲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民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7%份额,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2025年5月31日,国泰海通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32,488,44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843%,购买的最高价为17.97元/股,最低价为16.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6,966,783.7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林立、张则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祖发、朱宏因任期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田利辉、李伟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胜法、郝作成因任期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的税前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对于兼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额外发放每年5万元人民币津贴。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3、《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由监事会行使的《公司法》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行。为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需持续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持续履行监督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决议生效之时起,公司监事会立即取消,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动免除,此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岗位,以此确保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平稳有序推进,保障公司运营管理的连贯性与合规性。4、《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订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原由监事会承担的职责将正式转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行。7、《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林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金融学博士,会计师。林立先生1979年11月至198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河源紫金县支行信贷员;1983年3月至198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源紫金县支行会计;1984年10月至1985年9月任深圳市中华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1985年9月至1993年5月任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会计科长;1993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国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行长;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总稽核;1995年5月至2019年5月、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6月至今担任华林证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9年4月、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华林证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担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林证券董事长、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航天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则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广东商学院财会专业。1995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深圳市英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25年6月任华林证券监事;2015年10月至今任西藏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中,林立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40,397,076股,占比64.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则胜先生通过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84,789,089股,占比17.96%。
田利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毕业于伦敦大学伦敦商学院金融经济专业,获博士学位;2001年10月至2003年1月,在密歇根大学商学院任戴维德森访问研究员。2003年1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讲授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课程;2010年1月至今,任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导,开展财务管理、金融学等方面的科研教学工作,创建金融发展研究院,曾负责南开大学战略发展工作,现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并曾兼任广西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伟东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8年7月出生,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国际金融法专业,获博士学位。1992年9月至1994年2月,任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2月至1997年5月,任江苏省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7月至今任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00008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300131)、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由监事会行使的《公司法》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行。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南京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授权的议案》。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创新发展办公室”更名为“战略发展部”,强化战略管理职能,部门其他职能不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线+N”政策体系相关要求,推动公司发展质量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南京证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坚持突出功能性定位,围绕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等重点任务,制定系统化的专项工作方案,构建常态化运行机制,开展“宁心聚力”专项服务行动,依托“投资+投行+研究+财富管理”的全业务链服务模式,不断增强工作合力,2024年服务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超30%,在服务企业发行绿色债、可持续挂钩债、可转债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公司将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做好业务布局,积极发挥功能性作用,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专业研究优势服务地方发展战略。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地方投融资决策、项目论证、风险化解、招商引资、资本市场培育等专项工作,同时聚焦区域经济运行、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展深入研究,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持。二是发挥全业务链优势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重点增强投资银行、股权投资等方面专业能力,深入开展针对地方国企、开发园区的专项服务行动,对符合新质生产力和地方主导产业方向的优质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助力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挥券商系私募基金、另类投资子公司专业优势,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为科创企业提供支持。三是发挥专业理财优势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持续提升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引进和开发契合客户需求、符合适当性要求的优质金融产品,帮助居民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大力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积极应对复杂市场形势,经营保持稳健向好势头。公司将锚定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围绕客户需求构建特色服务体系,努力壮大主要业务规模能级,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形成特色、强项、专长、精品。一是着力构建差异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财富管理转型,聚焦客户资产配置需求,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资产配置服务体系。重点打造“精品投行”和“全链债融”品牌,加大项目拓展力度,增强投行业务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同时强化执业能力建设,严把项目质量关,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持续加强投研团队建设,提升核心投研能力,优化投资模式,严格风险管理,以长周期视角配置优质资产,提升证券投资收益稳定性。着力提升资产管理投资业绩和产品创设能力,深化渠道建设和内部协同,努力实现规模和业绩“双提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健发展创新业务,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子公司业务转型,夯实内部管理基础,提升发展质量和利润贡献度。二是着力提高内部管理效能。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优化绩效考核,建立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管理机制。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和业务模式的改革创新,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科技金融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赋能业务拓展、运营管理和合规风控,提升产品和服务质效,为公司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兼顾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自2018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24.89亿元(含已实施的2024年中期分红及拟实施的2024年度分红),占2018年度至2024年度期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49.26%。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的倡导,2024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积极提升竞争力,努力促进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同时,深入践行“投资者为本”理念,统筹好自身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认真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更好地稳定投资者预期,回馈投资者的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自愿性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业绩说明会、图文简报或视频等形式,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解读,提升公告文件的可读性,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认真倾听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更主动、更有针对性地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转规范、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机制,内部治理体系规范有效运作,为公司保持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将持续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为提升治理效能夯实根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平等保障股东行使权利,加强董事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深入践行“合规创造价值”“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的理念,严守合规风控底线,构建母子公司全业务链条垂直一体化管控体系,纵向覆盖各级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横向覆盖各类业务、场景及人员,确保稳健经营。公司将紧紧围绕“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着力提高合规风控有效性,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完善制度体系,确保落实到位,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事前把关、事中应对、事后评估”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业务及子公司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开展;强化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形成廉洁从业、合规执业的良好风气。
公司始终站在战略高度谋划推动文化建设,坚持系统抓、长期抓、抓长期,不断深化“正统、正规、正道”的企业文化品牌。公司将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公司上下自觉践行“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证券行业文化,促进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不断融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价值引领、精神动力。同时,公司将深入践行ESG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服务国家战略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进一步彰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公司高度重视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对于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公司将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相关培训,及时传递监管法规、案例、行业动态等资讯信息,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强化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的意识和机制约束,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积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努力增强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好作为国有上市金融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为金融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做出贡献。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作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及成效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天风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完成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天风证券于2025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64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现将批复文件内容公告如下: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核心功能整合优化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渝富控股)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渝富资本)持有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60,66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本次收购完成后,渝富资本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渝富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1,960,66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收购事项正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且需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具有不确定性。
近日,信达证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5号),核准汇金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信达,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兴业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二、《关于修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关于修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关于修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五、《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六、《关于呆账核销的议案》。七、《关于召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一、《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关于呆账核销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等关于监事会改革的要求,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废止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倡议,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2024年来,公司上下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改革转型,积极抢抓市场机遇,锚定一流投资银行建设目标,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经营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趋势向好,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果:自有资金管理、财富管理数字化转型、集团一体化经营等方面改革落地,优势业务夯实巩固,业务资质持续增加,品牌特色不断擦亮,零售客群有效户规模取得历史性突破,创新业务成果入选2024建设金融强国实践案例库,公司明晟ESG评级成功由BBB跃升至A级,集团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推进集团一体化发展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加快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商,贯彻落实公司“双轮联动”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聚焦重点客户、业务、地区和行业,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和居民财富管理,以客户高质量成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圆满实现,全面推进公司一流投资银行建设。
公司一贯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每三年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落实新“国九条”及证监会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要求,首次实施一年两次现金分红。2024年8月,公司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8.64亿元,分红比例创近五年新高;2024年12月,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实施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2.59亿元。现金分红是投资者获取回报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司作为中国资本市场重要指数成份股,通过一年两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5年,公司将坚守资本市场的人民性,坚持以提升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水平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积极推动落实监管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等号召,不断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打造公司经营质效提升与股东回报增长相互促进的良性生态。
近年来,公司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加强对全国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科技金融方面,助力信息科技、先进制造、生物科技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多家企业完成股权融资,大力探索融资服务创新;绿色金融方面,完善“四位一体”绿色证券金融服务体系,成功落地全国银行间首单绿色商务写字楼类REITs;普惠金融方面,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普惠的投资选择,ETF客户数和规模创新高;养老金融方面,持续加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和产品推广,截至2024年末,兴证全球基金养老FOF基金Y份额保有规模位居行业前三;数字金融方面,全面推进以客户为中心、平台为载体、数智为引擎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线年,公司将围绕重点客户、重点业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快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领域服务品牌打造,聚焦“四个重点”、主动探索“五篇大文章”领域业务机遇,积极总结复盘经验,打造典型案例与服务模式,在相关领域培育兴证特色品牌,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建立健全服务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做市交易、风险管理、财富管理等服务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近年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深化落实投资者关系全年工作规划,将资本市场各类参与方和主体作为服务重点,通过制定全年服务目标、明确服务过程管理,系统性、规范化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4年,公司系统梳理券商分析师、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个人股东等4类主体,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序时安排,按月制定服务清单并高质量完成。全年采取召开业绩说明会、召开股东大会、上门拜访、线下线上交流、会同业务单位协同服务、接听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邮箱及网络平台互动等综合化措施,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合规、高效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2024年于上证路演平台举办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合计3次;于福州现场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计3次,积极保障各类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独立董事以及其他公司领导参加股东会或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近年来资本实力保持平稳增长、经营管理体制不断优化、专业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稳中有进等方面的经营成效。2024年,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持续获得良好评价,连续7年(2018年-2024年)获得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高评价——A类评价;在中上协首届投关工作评价中荣获“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奖项,并入选中上协“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
2025年,公司将以制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为契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精细化和规范化,提升研究分析水平,继续丰富与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多层次投资者互动和交流机制,及时、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当公司股价短期出现严重偏离市场指数和行业指数、脱离公司基本面大幅下跌时,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积极采取综合措施稳股价、稳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纪委和监事会依法依规独立监督、经营管理层授权经营”的治理框架,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现代治理体系。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层既相互制衡又有机协同的治理架构,确保决策科学化、执行专业化、监督常态化、运转高效化,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的治理特色,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作用,并确保经营管理层严格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同时,将根据新《公司法》配套监管细则,积极推动公司监事会改革和治理制度修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提高公司发展质效,积极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责任担当,与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始终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注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措并举提升“关键少数”的政治素质、能力与担当、合规意识。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激励约束、专业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激发提质增效内驱力。
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方面,公司将持续扎牢制度篱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协调纪检、审计、合规、风控等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制约,促进其依法依规履职用权。
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激励约束方面,公司将严格落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兴业证券集团员工违规失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表现相一致,同时强化违规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硬性约束。
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专业培训方面,公司将持续跟进董事和高管等人员的培训需求,充分借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培训平台,推动董事和高管等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及时了解相关最新的业务规则、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等,积极促进董事和高管等人员的依法合规履职。
2025年,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工作。努力通过良好的经营质量、积极的投资者沟通、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健的投资者回报,持续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港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15亿港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净资本担保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35%;公司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担保总额为3.60亿美元,实际担保余额1.27亿美元(按2025年5月末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9.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7%;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为其附属公司开展交易类业务提供担保总额21.01亿美元,实际担保余额8.83亿美元(按2025年5月末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63.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7%;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为其附属公司开展融资类业务提供担保总额22.25亿港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0.00港元。
招商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聘任朱江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朱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朱江涛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前提下,增补朱江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朱江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朱江涛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前提下:委任朱江涛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联席公司秘书刘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授权代表;委任联席公司秘书黄慧儿为授权代表朱江涛先生及刘杰先生的替任人。
朱江涛,1972年12月生。2023年8月至2025年5月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2025年5月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20年7月至2024年5月任招商银行首席风险官。曾任招商银行南昌青山湖支行行长,广州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重庆分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信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朱江涛先生亦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市赣江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朱江涛先生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及高级经济师职称。
2025年6月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通过《关于推荐范小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A股)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H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2万元,其中第一、三季度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万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鉴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
范小云,女,1969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至今,范女士历任南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财政部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政府债务咨询专家、天津宏观经济学会会长等。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女士于1992年获得南开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于1995年获得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获得南开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博士学位。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李琳琳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俞溜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H股):吴志强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志勇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中泰证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含)-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5月末,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中泰证券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968,625,7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215,643.9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2日。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实施后,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81亿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证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的附属公司CSIMTN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2年3月29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发行人于2025年6月3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票据,发行金额5亿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33.81亿美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727.28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8.93%。公司无逾期担保。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王蕾女士递交的辞呈,因工作安排原因离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公司对王蕾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卢莹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卢莹,女,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7月至2024年11月曾在中国银行总行、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等任职。2024年11月至今,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金融与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中银国际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盖文国先生兼任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周冰先生不再代行合规总监职务。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25年度绩效指标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盖文国,男,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0年11月,就职于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预算员、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2000年12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历任副处长、处室负责人、专职监事。2015年6月起至今,曾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稽核总监。
2025年4月9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属于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通过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审议通过《关于五矿资本2025年度捐赠预算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捐赠预算计划,五矿资本总部及各所属企业捐赠预算为1,540万元,不包含用于消费帮扶的工会会费。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指南针)于2025年6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冷晓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0635万份)予以注销。(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321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份数为556.4085万份,价格为34.310元/份。(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61.48万份)予以注销。(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3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份数为558.6343万份,价格为40.828元/份。公司董事冷晓翔、郑勇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5年5月,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大智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8.88元/股、最低价为8.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78,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0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购买的最高价为8.88元/股、最低价为5.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5,580,39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截至2025年5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为37,2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0%,购买的最低价为26.76元/股、最高价为27.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0.094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证股份)拟将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2022年已回购股份中尚未出售的5,007,526股股份将被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275,005股减少至941,267,4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46,275,005元减少至941,267,479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5年6月5日,公司股票再次以涨停价收盘。鉴于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无影响股价的重大经营事项。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通讯会议(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规
则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国都景瑞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本与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减少全资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国都景瑞)注册资本不超过(含)12亿元。减资后,国都景瑞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15亿元减至不低于(含)3亿元。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国都景瑞进行减资所涉及的全部事宜。(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受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办理公司股份确权和挂牌转让业务。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期货)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7,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523,086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523,086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
西證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謹此宣佈,李裴華女士(「李女士」)已終止擔任本公司的公司秘書,並終止擔任根據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項下本公司授權代表,自2025年6月6日起生效。李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終止的任何事宜須提請香港聯交所或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董事會另宣佈,張喜財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的公司秘書及上市規則項下的授權代表,自2025年6月6日起生效。張先生自2020年4月中起任本公司法規部主管及自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合規總監及首席風控官。彼現為本公司法規部及風控部分管。張先生曾在一間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一間知名的中資證券公司工作逾20年,對金融服務業之審計及合規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張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學之會計學文學士學位,彼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認可之會計師。董事會就李女士於任內對本公司所作貢獻表示由衷心感謝,並歡迎張先生出任新委任職務。
华兴资本控股(01911.HK):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建议重新委任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16.18條規定,華興資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即林寧先生、姚珏女士及肇越先生)將於股東週年大會輪值退任。林寧先生及肇越先生均符合相關資格且願意在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姚珏女士不願意重選連任。股東週年大會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考慮及批准委任陳嘉麗女士(「陳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批准其委任後,陳女士亦將獲委任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
陳嘉麗女士(「陳女士」),52歲,為專業會計師,於審計、會計及財務管理方面擁有逾25年經驗。陳女士現任盛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的營運總監,該公司專門在香港提供專業會計、公司秘書及商業諮詢服務。彼亦擔任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創陞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680)、滿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90)、樂普心泰醫療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91)及泓盈城市運營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29)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女士於2009年11月至2018年12月在中國糧油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曾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國有企業)工作,最後的職位為財務總監。於加入中國糧油控股有限公司前,彼曾於2005年8月至2008年2月擔任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62)的會計經理,於1995年7月至2005年8月在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最後的職位為高級經理。陳女士同時也是香港導盲犬協會有限公司及香港導盲犬學苑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兩者均為慈善機構。陳女士於1995年10月獲得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學學士學位。陳女士自2006年3月起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並自2006年10月起為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會員。她自2020年9月起成為特許公司治理公會准會員,並自2018年1月起成為香港董事學會准會員。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批准後,本公司將與陳女士訂立委任書,初始任期為三年。
彼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須根據組織章程細則及上市規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及膺選連任。陳女士將有權根據其委任書就其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獲得每年200,000港元的薪酬,該薪酬由董事會基於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根據其職務、對本公司的責任及當時的市況作出的推薦建議釐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女士並無亦未被視為於本公司任何股份、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的相關股份或債券權益中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界定的任何權益或淡倉。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已審查陳女士的資歷。本公司認為,根據上市規則所載的獨立性指引,陳女士屬獨立人士。鑒於陳女士豐富的會計及財務管理經驗,董事會認為陳女士將為董事會帶來寶貴的獨立判斷力、知識及專業精神,並提升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水準。此外,董事會認為,委任陳女士有助於董事會實現經驗、技能、專業知識及背景多元化。
【香港】证监会向环联(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及进行搜查行动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环联(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环联国际)发出限制通知书,原因是对其可靠程度和诚信,以及能否称职地、诚实地及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乃至是否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存有疑虑(注1)。
该限制通知书禁止环联国际在未事先获得证监会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i)直接或透过代理人经营任何构成其获证监会发牌进行的受规管活动的业务;及(ii)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任何有关财产;或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任何有关财产,惟在事先向证监会发出书面通知及事先获得证监会的书面同意下,支付其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营运开支的情况除外。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该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备注:1.该限制通知书乃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环联国际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法团。证监会就环联国际的第4类及第9类受规管活动施加了发牌条件。
东区裁判法院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黄栢鸣(男)提起的内幕交易检控,将审讯日期暂定为2025年11月24日开始(注1)。
黄被控以就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天马影视)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罪行。大约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他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而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了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息。
黄的保释期限获延长以待进行下一次聆讯,条件是他:(i)缴交200,000元保释金;(ii)于所提供的住址居住,并在住所有变更前通知警方;及(iii)在离港前24小时通知证监会。
备注:请参阅证监会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及2025年4月25日的新闻稿。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名泰富证券有限公司(名泰富)的前负责人员兼执行董事黄丽璇(女)重投业界六个月,由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止,原因是她没有适当地管理信贷风险和识别及报告客户的可疑交易模式(注1至3)。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在2021年1月,于三名现金客户在名泰富开立帐户并只存入10,000元到各自的帐户后不久,名泰富在没有收到该三名客户的申请的情况下,向三人各批授4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交易限额(注4)。
该等交易限额应名泰富大股东的要求成功获批。名泰富没有对该三名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妥善的尽职审查,而其中一名客户获批的交易限额为其所申报的全年入息的十倍。
于交易限额获批后不久,该三名客户动用了该等限额,进行与其中两名客户的财务状况并不相称的交易。这些交易亦呈现可疑特征,理应引起名泰富对潜在市场失当行为及洗钱的合理怀疑。
然而,名泰富没有将该等交易识别为可疑交易并作出跟进,或确保能够及时地向联合财富情报组及证监会报告有关交易。
证监会认为,名泰富没有维持有效的政策及程序,以确保信贷风险获得适当的管理,亦没有维持有效的持续监察系统,以识别、查验及报告可疑交易模式,违反《操守准则》以及其他有关风险管理和打击洗钱及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注5及6)。
证监会认为,名泰富的缺失可归因于黄在关键时间没有履行她作为名泰富的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持牌法团的高级管理层绝不能盲目跟从公司股东或控权人的指令。在面对不寻常或可疑的要求时,负责人员应有独立的判断,并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尽职审查,然后方可应要求而行事。"
魏弘福先生续指:“持牌法团的负责人员及高级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其政策和监控措施行之有效,以防止公司被用作进行市场失当行为及洗钱等违规行为。"
名泰富的缺失属严重性质,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和破坏市场的廉洁稳健;
备注:1.黄在2016年11月2日至2021年4月20日期间隶属名泰富,并就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获核准以其负责人员的身分行事。黄现时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2.黄亦在不同期间担任名泰富以下职能的核心职能主管:(i)整体管理监督;(ii)营运监控与检讨;(iii)财务与会计;及(iv)资讯科技。
3.名泰富在2004年11月19日至2023年6月14日期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其中包括)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
4.交易限额指名泰富向个人客户批授的累计未结清总额,该公司预期客户将于交易日期后两个交易日结清有关款项。
【香港】证监会向法庭取得标志性裁决,使康佰前高级管理人员须向股东赔偿1.92亿元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命令,使现已除牌的康佰控股有限公司(康佰)的公众股东将以特别股息的形式收取历来最高的赔偿,以及康佰一名幕后董事吴国辉(男)及两名前执行董事廖天立(男)和李敏滔(男)因干犯失当行为而被取消董事资格(注1及2)。
该法庭命令是在证监会达成首宗同类和解后作出,三人被饬令向一名由证监会与康佰共同委任的管理人支付约1.92亿元,以作为特别股息重新分发予独立公众股东。
此外,吴、廖及李均不得担任任何法团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及不得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前者为期12年,后者二人各为期八年。三人亦被饬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注3及4)。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这项法庭裁决显示证监会具有使上市公司实际控权人对其失当行为接受问责的权力,确保他们需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后果。该裁决亦开创对受影响股东提供直接赔偿的先例,展现了证监会努力不懈地探索各种渠道,达成最公平和高效的解决方案,以保障投资大众。"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廖及李在相关时期根据吴的指令和指示来经营和管理康佰的事务。三人在2016年及2017年合谋策划按被大幅推高2.29亿元的定价,收购两个附属公司集团,并向与吴相关的实体支付合共6,400万元的虚构贷款利息和费用,以及在2016年至2019年的多个会计期间内,透过该等与吴相关的实体大幅虚增康佰的收益。
廖及李明知而积极地协助吴,因此将其取消资格期限定于中等级别中接近最高的水平乃属适当做法。
Kroll (HK) Limited的Bruno Arboit已获证监会及康佰共同委任为管理人,负责执行该赔偿方案及管理特别股息的分配,以将股息分派予于资金存入管理人银行帐户当日的康佰独立公众股东。管理人将适时联络康佰的相关股东。康佰股东如有任何疑问,可发送电邮至est 或致电 (852) 2281 0108,以联络管理人。
备注:1.2020年5月,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及214条展开法律程序,就吴、廖及李的不当行为寻求补救办法。请参阅证监会2020年5月21日的新闻稿。
2.2024年9月,证监会与康佰、吴、廖及李达成协议,透过Carecraft程序解决该法律程序。请参阅证监会2024年9月16日的新闻稿。
3.两名合共持有康佰24.4%股份的股东已同意放弃其特别股息的权益,令支付予独立公众股东的特别股息增加32.3%。独立公众股东将收取每股0.066元,较康4.佰于2019年5月29日暂停股份买卖前的最后收市价高2.75倍。
保荐代表人梁潇:注册会计师、金融学硕士,于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八方股份(证券代码:603489)主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华丰科技(证券代码:688629)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南侨食品(证券代码:605339)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八方股份(证券代码:603489)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科美菱(证券代码:835892)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长虹能源(证券代码:836239)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黄学圣的保荐业务执业情: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于200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华丰科技(证券代码:688629)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南侨食品(证券代码:605339)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八方股份(证券代码:603489)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元祖股份(证券代码:603886)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正股份(证券代码:603991)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久其软件(证券代码:002279)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华星创业(证券代码:300025)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工申贝(证券代码:600843)主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长虹能源(证券代码:836239)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协办人颜熔荣:工商管理硕士,2018年起从事投3-1-2-4资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