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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00230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中利集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利集团”)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05破5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公告编号:2024-113)。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24-127)。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续债权人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132)。
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05破5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总股本871,787,06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4.5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5,878,317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7,665,385股。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05破50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30日,公司部分转增的股票完成过户(公告编号:2024-144)。
财务投资人限售期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该部分股票将于2026年1月8日起上市流通。
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向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暨控股股东变更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称中利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将部分转增股票由管理人证券账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情况如下:
ChinaOrientEnhanced IncomeFund;北京博雅春芽 投资有限公司;杜月姣;湖北 华楚国科十一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金丽春;刘 青科;宁波铭志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农银企航(苏州)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苏宿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健恩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苏州宏新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外贸信托-玄武 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王浚 ;无锡诚佳诚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厦裕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阎蕊
自转增股票 过户至其证 券账户之日 12个月内不 通过任何形 式转让其所 持有的股票
杜月姣;湖北华楚国科十一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丽春;刘青科;宁波铭志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农银企航( 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苏宿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健恩私募证券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王浚;无锡诚 佳诚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厦裕 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阎蕊
自转增股票 过户至名下 之日起至不 再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 不可撤销地 放弃持有的 公司全部股 份所对应的 股东表决权 及提名权、 提案权等除 收益权和股 份转让权等 财产性权利 之外的权利, 放弃根据法 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 文件或上市 公司章程需 要股东大会 讨论、决议 的事项的表 决权,但涉 及股份所有 权、股份转 让、股份质 押等直接涉 及所持股份 处分事宜的 事项除外。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1、中利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