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12025年按交易量排名的Top加密货币交易所- 官方推荐%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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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兴投资”)、李兴先生和朱文湛女士保证向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豪兴投资、李兴和朱文湛(以下合称“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3.84%下降至71.7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和朱文湛女士,李兴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19,273,430股,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9,3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2.24%。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43元/股,交易金额182,175,680.00元。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本次计划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2日和2025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10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和《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和朱文湛女士。李兴先生与朱文湛女士为夫妻关系;李兴先生和朱文湛女士分别持有豪兴投资59.95%和39.97%的股权;李兴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李兴先生与朱文湛女士之子李子豪先生、李兴先生之兄弟李康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子豪先生和李康荣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9,376,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73.84%减少至71.7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询价转让)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 不涉及资金来源
注1:豪兴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兴先生持有豪兴投资59.95%股权,朱文湛女士持有 豪兴投资39.97%股权,李子豪先生持有豪兴投资0.05%股权。李康荣先生除直接持有公 司0.87%的股份外,还通过宿迁茂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注2: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注3: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是 □否 本次询价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2日和2025 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107)、《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和《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8)。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9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中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2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4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41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2月23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3份,均为有效报价,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12月25日17:00:59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43元/股,转让股份数量9,376,000股,交易金额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9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9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19.43元/股,转让股份数量9,376,000股,交易金额182,175,68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之“(一)受让情况”。
经核查,组织券商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本次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